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充实牧野区就业及劳动保障工作队伍,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2024〕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公开招聘就业及劳动保障协管员5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就业协管员:主要从事辖区就业工作,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完成就业相关任务目标、招聘活动、就业政策宣传以及就业基础性工作等、负责社区“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
劳动保障协管员:主要协助做好辖区劳动保障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协调解决劳动用工矛盾等。
二、招聘对象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出生日期截止到1985年2月9日前;男性满50周岁以上,出生日期截止到1975年2月9日前,下同);
2.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中的“4050”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4050”人员;
4.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家庭中的“4050”人员;
5.登记失业的“4050”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不含分配安置、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均可报名:
1.具有新乡市牧野区城镇户口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电子证),并经“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做就业困难认定的失业人员;
2.本人具有新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能为欠费状态);
3.未享受过就业资金补贴政策;
4.热爱国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5.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及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和办公软件(需集中进行电脑实操测试),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
6.身体健康(拟录取名单公示后,需在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月10日—2月14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373-3069761
四、电脑实操集中测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2月19日上午9:00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
(二)身份证复印件5份;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毕业证复印件2份;电子失业证首页复印件2份;
(三)符合本文件中招聘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2份。
以上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正面,写上姓名、联系电话。
六、特别提醒
(一)本次招聘,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上岗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可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他人员劳动合同累计三年期满自行解除,岗位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三)本次招聘人员岗位分配由各镇(街道)等用人单位确定。
(四)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后,将严格按照《新乡市政府全额购买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