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区社会事务局按照规定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新乡高新区编制内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新区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和新乡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信息平台,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信息平台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539934,3539873;监督电话:0373-3539811。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高新区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2018年新乡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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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新乡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以报名系统打印为准)
2、2018年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计划一览表
新乡高新区人力资源部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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