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消防救援执勤力量,保障消防工作顺利开展,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招地方政府专制消防人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05〕9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录条件与名额
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新入职政府专职消防员设定三个月试用期(含集训期),试用期内正常享受薪金待遇和福利保障,试用期招录对象无法胜任本职岗位或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支队不予聘用。试用期结束后,招录对象与济源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劳动合同。
四、录用后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每人每月2700到3300(不包括五险一金),特殊岗位享受岗位补贴200至600元不等,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期间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按照工作年限及综合考评情况,每年定期调整工资档次。
(二)工作地点为济源市辖区,包含市区(二环以内)、五龙口镇、克井镇。
(三)实行24小时驻勤模式,首月集中集训无假期,次月起每月享受8天假期,如不能按时休息8天的,按50元/天予以补助,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0天以上带薪年假。
(四)支队统一免费配发服装和装备,集中食宿备勤、执勤,享受44元/人天的伙食标准,每年免费安排体检一次。
(五)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开展绩效考核。
(六)合同期内,凡违反单位纪律和制度规定,或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录用条件的,自动解除合同。
济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