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河南信阳淮滨县招聘中小学教师260人公告,教师招聘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9:00至8月4日18:00,开始网上报名后,考生可以登陆淮滨县人民政府网或扫描二维码报名入口,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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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信阳淮滨县招聘中小学教师260人公告
为了解决我县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信人社〔2017〕85号),结合我县教育部门的工作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60人,其中招聘高中教师120人(含中等职业学校18人、卫校2人)、初中教师55人、小学教师85人(含学前教育教师28人)。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公告年龄、学历中的“以上”及“以下”均含本级)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年龄32周岁以下的应为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其他年龄段以此类推(年龄要求详见:淮滨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户籍要求:报考高中和职高教师职位的不限户籍,报考初中教师职位应具有信阳市户籍或信阳籍生源,报考小学教师职位和学前教育教师职位应具有淮滨县户籍或淮滨县籍生源;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报考职位条件详见附件:淮滨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6.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步骤和方法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初审都以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9:00至8月4日18:00。开始网上报名后,考生可以登陆淮滨县人民政府网(www.huaibin.gov.cn)或扫描二维码(二维码见公告附件)报名入口,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7月31日9:00—2019年8月5日18: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日内给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再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对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会给出未通过的原因。考生按要求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3.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7月31日9:00 — 2019年8月5日18:00。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淮滨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考,凭相关证明材料在笔试之后退还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8月7日9:00 — 2019年8月9日24:00。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6.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含试用期),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
7.根据信人社〔2017〕85号文件精神,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能形成差额的即可开考,不能形成差额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于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不愿改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核减后的计划名额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调剂到同一报考系统相同报考层次中报名人数充足的其他岗位使用。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技术知识》
高中学段笔试内容为所报学段学科必修教材知识,满分为100分;
医学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知识》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小学(含学前教育)、初中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服装加工、食品加工、数控加工技术、电工电子、形象设计、礼仪指导与教育、摄影与摄像技术)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时事政治等内容;《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
(2)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方法: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方法进行。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4)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在淮滨县参加以下项目,目前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实施加分: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有关规定的人员报考,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2019年8月5日下午18:00前向淮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符合应征入伍条件,且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参加应征入伍的,凭县武装部发放的《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到事业单位的预征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