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市战略,充分激发巩义在外工作人员服务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经市委编委研究,决定面向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巩义相关人员,为我市镇(街道)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为20名,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最终招聘人数不得高于有效报名人数(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80%,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若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超出原定招聘计划的,按超出人数等额追加招聘计划。本次招聘的人员将统一分配至巩义市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教育系统所属学校的教师、卫健系统所属医疗机构的医生除外,以编制、人事关系为准判定),且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人为巩义户籍;
(二)本人为巩义户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
(三)本人为巩义市机关事业单位中非巩义户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
(四)本人为巩义市企业中工作3年以上非巩义户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该项中的“非巩义籍人员”应满足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具有国家建设学科院校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院校不限。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应为通过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全供在编人员(包括参加三支一扶招募考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科级以上干部或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的学位,科级以上干部或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4.近3年(2020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聘用后能服从工作安排;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涉嫌犯罪与犯罪的区别:(1)涉嫌犯罪是:很有可能是犯罪、有犯罪的嫌疑,涉嫌犯罪人比不“涉嫌”的人嫌疑要大,仅此而已。(2)而犯罪是指: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其有罪、有何罪,只有经人民法院正式审理、宣判确定有罪的人,其行为才是是犯罪、他才是罪犯。(3)不管案件有多复杂、不管证据是否充分: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的行为都不能被定性为犯罪、嫌疑人都不能被称呼为罪犯。)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察、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中,因违纪情形而被定为合格(称职)等次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本人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招录)考试的证明材料(招聘(录用)审批表或聘用(录用)文件等材料)、同意报考证明(由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须写明报名人员现聘岗位(职级)、编制性质、近三年考核结果等情况)、《巩义市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一份、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提供)、任命文件(科级干部须提供)等材料。
对于符合“招聘对象”第(二)至(四)项情形的,另须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第(二)项的,结合实际情况,提供户口本、结婚证;
2.符合第(三)项的,结合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人员的在编证明(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户口本、结婚证;
3.符合第(四)项的,结合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户口本、结婚证;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9月26日—28日
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中共巩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514会议室(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楼514室)
咨询电话:冯曼蕾 0371—69580967,18637171712
(二)资格审查
按照本次招聘资格条件,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获取报名资格或隐瞒影响资格审核的重大事项,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方式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计划组织、协调应变等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因考生人数较多,需分设2个及2个以上考场的,将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时采取二次平均法的,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原始成绩和平衡后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