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范围及计划
从全县在编在岗的全供事业编制财政不供给人员和全供事业编制财政差额供给人员中,为延津县劳动监察大队(岗位代码:01)、延津县农业农村局(岗位代码:02)、延津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岗位代码:03)、延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代码:04)遴选34名工作人员,其中延津县劳动监察大队5名、延津县农业农村局15名、延津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7名、延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名。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协调、处理问题能力;
(二)报考人员需要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工作年限、工作表现等);
(三)身体健康;
(四)报考延津县劳动监察大队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经济类、文秘类专业的优先。
(五)报考延津县农业农村局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身份是全供事业编制财政不供给人员;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延津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财会、经济管理、文秘、计算机。
(七)报考延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公共卫生2名、护理2名、防疫岗位3名;年龄50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
受处分期间;受到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遴选分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察、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