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我县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信人社〔2017〕85号),结合我县教育部门的工作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60人,其中招聘高中教师120人(含中等职业学校18人、卫校2人)、初中教师55人、小学教师85人(含学前教育教师28人)。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公告年龄、学历中的“以上”及“以下”均含本级)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年龄32周岁以下的应为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其他年龄段以此类推(年龄要求详见:淮滨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户籍要求:报考高中和职高教师职位的不限户籍,报考初中教师职位应具有信阳市户籍或信阳籍生源,报考小学教师职位和学前教育教师职位应具有淮滨县户籍或淮滨县籍生源;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报考职位条件详见附件:淮滨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6.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步骤和方法
(一)报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