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大队工作实际,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招录对象需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二)持驾驶证C1及以上,具有实际驾驶经验;
(三)招录对象年龄在20至30周岁之间(1993年11月30日—2003年11月30日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消防工作;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
(四)无违法违纪情况;
(五)招录对象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招录对象户籍证明、无犯罪证明、学历证明等材料。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治条件参照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的新进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和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或其他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6.参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招聘结果公示、体格检查、政治考察、入职培训的程序开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15日至12月31日。 2.报名地点及咨询联系方式:平桥区明港镇农工路明港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石峰 联系电话:13526025282。 3.报名材料:现场报名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均需原件及1份复印件)、一寸免冠蓝底照片1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请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填好)。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从业经历等进行审核。 (三)笔试 内容为知识能力、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文写作和行政职业能力。 (四)面试 主要是考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主要检验应聘人员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办公软件操作水平。 (六)招聘结果公示 按照笔试40%、面试40%、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20%分值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同分者,优先考虑大学专业为新闻类、语言类、法律类、文秘类、计算机类等专业,或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新闻记者证、法律执业资格证等证书者。招聘各项工作核准完成后,对拟通过考核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组织人员进行入职培训。 (七)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地点:根据大队招聘工作进度开展。 2.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 (八)政治考察 参加政治考察人员为体检合格人员,由大队派专人陪同政审,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违法违纪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3.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4.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九)入职培训 拟定文员入职培训工作方案,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十)办理入职手续 依据《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管理规定(试行)》和《劳动法》有关要求,确定拟入职人员级别档次,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合同,入职之日起试用期1个月。 四、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为1个月,消防文员实习期工资1800元。消防文员转正后工资依照《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管理规定(试行)》相关标准发放,含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等,月工资约4000元-5500元(含五险一金)。 (二)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免费体检1次。 (四)消防文员实行“上下班”制度。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生育护理假等假期。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消防文员招聘由明港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 3.应聘人自动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