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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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具有团队合作意识,爱生敬业,德才兼备,专业基础扎实,有梦想、有激情、有品位,身体健康;
2、要求具大专或以上学历(大专要高中起点);
3、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二乙或以上等级(语文为二甲或以上),三笔字要做到书写规范认真、笔画遒劲,刚柔相济;
4、熟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一定的教学技能和专业水平,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5、能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6、有民办学校工作经验或有特长者优先考虑。
工作地点
地址:江门鹤山市鹤山市
求职提示: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或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财物(如体检费、置装费、押金、服装费、培训费、身份证、毕业证等),均涉嫌违法,请求职者务必提高警惕。
职位发布者
HR
鹤山市共和镇黎明实验学校
- 行业未知
- 公司规模未知
- 公司性质未知
- 广东-江门-鹤山市黎明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