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4-11 19:04:15 关注:7044次
应聘办法
一、报名:
(1)教学科研岗位: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获奖、科研成果目录及代表作等)电子版发至招聘部门及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简历接收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各部门联系方式请见《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岗位招聘计划(第一批)》。
(2)管理及其他专技岗位: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获奖等)电子版发至招聘部门邮箱,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岗位 姓名”。
简历接收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各部门联系方式请见《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岗位招聘计划(第一批)》。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师德规范;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和医务人员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居住证的限制。
具体要求请见《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岗位招聘计划(第一批)》。
招聘程序
1、报名
2、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招聘部门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笔试或面试)通知。
3、考核:由招聘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涵盖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4、考察:由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心理健康情况和工作能力等。
5、审核:部门考核、考察通过的人员,报学校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将审核无误的人员报学校人事工作小组会议审议。
6、身体检查:拟录用人员根据岗位的相关要求,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招聘政策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
工资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者需提供的资料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获奖、科研成果目录及代表作等)电子版发至招聘部门邮箱,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应聘条件
详见附件
附加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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