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1-12-05 00:59:32 关注:42694次
江汉大学2021年招聘公告2021-04-13 11:53:13 根据江汉大学工作需要,面向海内外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学历为博士研究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中国港澳台地区及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教育部认证(截止时间到2021年12月31日);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附件1、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 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2. 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5.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人才类别、条件及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条件及待遇一览表
(二)预聘制教师 预聘制不纳入事业编制序列,分a、b两类人才。预聘制实行“非进即退”的合同聘用工作机制,聘期考核合格,择优进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预聘制教师条件及待遇一览表
三、报名 (一)应聘预聘制教师,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3月15日,高层次人才长年接受报名。 (二)本次江汉大学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zp.jhun.edu.cn (三)请按《江汉大学2021年招聘网上报名须知》(附件3)要求填写《江汉大学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并上传相关材料,材料不全者报名无效。 四、考察聘用 (一)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进行基本条件初审,各用人单位进行专业资格审查。 (二)招聘考察: 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按《江汉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执行。预聘制教师考察包括思想品德和业绩能力考察。其中思想品德考察由各单位分党委(直属党支部)负责,业绩能力考察由各单位学术委员会或人才引进专业评议组负责,通过面试、心理测试考察应聘者的学术水平和综合发展潜力,拟安排在 2021年3月底进行。 (三)体检:拟定人选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四)聘用管理: 1.高层次人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年度及聘期工作任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纳入事业编制序列。 2.预聘制教师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年度及聘期工作任务,聘期为3年,聘期完成科研任务(附件5、6)考核合格的,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武人社发〔2014〕69号)文件规定程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序列。聘期届满,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五、注意事项 (一)学校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招聘相关信息,请注意及时关注查阅。 (二)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校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岗位专业问题由用人单位负责咨询。(报名期间如出现网络运行问题,可发简历至学院负责人邮箱。) (四)校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五)人事处联系电话:027-84225406宋老师、夏老师 江汉大学人事处 2021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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