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0-08-08 12:14:49 关注:84209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精神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40号)。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岗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用工部门:药学院,岗位类型为b2类。应聘者为具有就业意愿和助研能力的2020年应届毕业本科生或研究生。具体情况见招聘计划:
项目名称 | 岗位职责 | 招聘条件 | 招聘人数 | 联系方式 |
疫苗新型递送系统及其制剂技术研究开发 | 1.协助项目负责人制定试验研究方案; 2.参与和实施相关课题的实验研究开发工作; 3.协助项目负责人完成相关论文、专利、申报材料等的准备和修缮; 4.协助项目负责人管理实验室。 | 1.专业要求药学、医学、生物工程、材料学、化学以及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2.文字功底较深厚,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一定的动手能力。 3.积极上进,诚实守信,踏实勤奋,能胜任学术助理或财务助理工作。 | 2-3名 | 联系人:马凤森 联系电话:13306502993 |
提高西红花产量和质量的关键技术合作研究 | 1.协助科研人员完成试验方案的拟定和实验项目的具体实施; 2.协助完成相关实验的数据采集、整理、统计和分析工作; 3.协助科研人员完成科研相关文档的起草撰写和保存工作; 4.负责课题组日常管理工作(试剂设备采购,出入库登记,设备维护等) 5.协助导师项目相关的日常工作。 | 1.专业要求药学、中药学、生物学等相关专业; 2.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 | 1名 | 联系人:王平 联系电话:13634108877 |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请至文档下载栏目下载)发送至应聘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科研助理+姓名+高校人才网”。
2.资格审查与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示聘用。面试、考核通过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派遣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岗位薪酬
人才派遣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人才派遣机构,岗位薪酬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岗位标准,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b2类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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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20年8月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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