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2-22 23:12:15 关注:18932次
一、招聘程序
1、本人申请。根据学院公布的岗位信息,按要求填写《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须同时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各班班长于2月27日18点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统一汇总交至勤工权益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62119040@qq.com,并将文件命名为“专业+年级+姓名+学号+岗位名称”,邮件主题为“勤工助学应聘”,纸质版于2月27日在上班时间段交至院办201辅导员办公室,联系人电话:13966443764。
2、初审。研究生会勤工权益部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
3、考核录用。由用人科室或老师进行面试并确定候选人员名单,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会勤工权益部通知被录用的学生上岗。
二、招聘岗位
教务助手4人
党务助手2人
会计系助理1人
经济系助理1人
工商管理系助理1人
农业经济管理系助理1人
文化和旅游管理系助理1人
就业助手1人
辅导员助手2人
学院办公室助手2人
学科办助手1人
编辑部助手2人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工作岗位,责任心强,任劳任怨;
2、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诚信记录;
3、能较好地处理好学习和工作二者关系,不影响自身学业;
4、当前在校内外无勤工助学岗位;
5、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四、招聘原则
1、自愿申请。未提交申请者视为主动放弃竞聘勤工助学岗位机会;
2、信息公开。所有勤工助学岗位都通过公开招聘并及时将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3、助学助困。优先满足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学生勤工助学的需要;
4、一人一岗。按学校及学院勤工助学相关规定,实行一人一岗制,一人不得同时多岗。
五、勤工助学人员的基本要求
1、勤工助学同学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遵守用人科室的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岗位任务。因故请假,须经用人科室或老师的同意;因故辞职的,应提前7天告知用人科室或老师,并报院研究生会勤工权益部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科室或老师可予以解聘,但须提前一周告知勤工人员:
(1)不遵守用人科室的纪律或不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
(2)不遵守校规校纪的;
(3)未经用人科室或老师同意随意离岗的;
(4)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5)盗用组织名义组织勤工助学活动,扰乱学校、学院勤工助学工作的;
(6)违反其它有关规定的。
3、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得超过8小时。
六、考核与酬金发放
1、按月考核,由用人科室或老师根据勤工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和工作实际等情况综合评定;
2、考核设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凡在受聘期间违反校纪校规、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均视为考核不合格。学期内考核不合格累计2次以上的研究生不能续聘,并取消其下一学期应聘勤工助学岗位的资格;
3、勤工人员须在每月第一周的周四前如实填写上个月的工作情况登记表,交予用人科室或老师审核并签字,并上交至勤工实践部;
4、勤工助学工资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发放,原则上各勤工岗位工资不低于17.5元/小时,每月不超过30小时,实际工资按各岗位工作量发放;超出学校规定的最高工时的部分不计算薪酬,考核不合格的酌情扣减当月薪酬。
七、其他说明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
2、如有疑问,可联系刘同学,联系方式:13966443764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勤工权益部
2023年2月22日
相关附件下载:007gdi
附件:
原标题: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公告及招聘通知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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