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0-07-19 23:41:02 关注:26038次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和《广西大学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西大科〔2020〕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推进我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学院教师申报情况和用人单位需求,现面向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相关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具有科研助理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基本待遇和管理
1、获聘科研助理人员的管理、考核等事项参照《广西大学科研助理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科研助理薪酬待遇具体标准由科研项目组根据科研助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并结合科研助理的实际工作业绩进行动态调整。2020年毕业生作为科研助理的最低薪酬标准:博士毕业研究生4000元/月、硕士毕业研究生3000元/月、本科毕业生2500元/月。如遇科研助理不能出满勤情况,可按月薪标准折算为每月工作20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时薪标准据实结算薪酬。具体薪酬待遇和计薪方式由设岗主体和科研助理共同商议决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有意向应聘科研助理岗位的毕业生填写附件2《科研助理岗位应聘报名表》交到学院学工组李丽娜老师处(0771-3235256 、12898396@qq.com)。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20年7月14日止。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1、由设岗主体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方能进入面试考核。设岗主体对应聘人员组织招聘面试考核,选聘的候选人报学院审批。
2、面试方式:①网络视频面试;②现场面试。面试时间由设岗主体负责确定。
(三)公示和聘用
学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相关规定报人事处审批,人事处与拟聘用科研助理、设岗主体签订三方聘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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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0年7月6日
(责任编辑: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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